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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管理细则

2020-03-23 18:44:56  来源: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陕西分公司所辖营业部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号)、中证协157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部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如下:


      一、佣金收取标准
      本营业部账户开户默认佣金设置为:A股及ETF/LOF 2.0‰( 含现场、电话、网上、手机等交易方式);信用交易2.8‰ ;B股  3.0‰ ;跨境市场1.5‰ 等,如客户对此无异议,营业部将按照此设置执行; 

      二、佣金收取方式
      我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直接向客户收取佣金。佣金于每笔证券交易成交后支付,由我部电脑系统设定程序自动收取。

      三、佣金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调整客户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我部将在调整前通过营业部场所张贴、网上进行公示。


     特别提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经协商一致后,按照客户另外签署的《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交易佣金收取确认书》执行。


     特此告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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